驾校校长骗489名学员130万元

2014年09月20日  来源:驾校中国

 

  男子挂靠知名驾校办学,在相关部门对驾校挂靠点进行整顿后,隐瞒不能办学的真相,继续招收学员、收取相关费用,以欺骗手段谎称学员通过考试,造成学员损失。北关区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员介绍,9月17日法院以合同诈骗罪,一审判处马某有期徒刑九年,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。

  据了解,2010年1月,马某在北关区永安东街一巷开办安阳市永安街大众驾校(以下简称永安街驾校),马某任校长,挂靠安阳市大众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学校(以下简称大众驾校)。

  马某以承诺办理驾驶证为由向社会招收学员,并与学员签订盖有永安街驾校印章的合同等。在收取学员们的培训、训练、考试等费用后,马某将部分费用交给挂靠的大众驾校,由该驾校为永安街驾校学员建立档案并预约考试。

  “2011年6月,安阳市开始进行驾校整顿,严令禁止驾校挂靠点的存在,永安街驾校就在整顿之列。于是大众驾校不再接收永安街驾校学员的手续。”该案的公诉人介绍,在这种情况下,马某仍然隐瞒事实真相,继续运作永安街驾校,并大量招收学员,直至2013年5月案发。有些学员在此期间咨询过培训和考试的相关事宜,马某为了隐瞒真相,继续实施犯罪行为,通过一系列方式,让学员认为自己已经通过考试。

  在此期间,马某扣押大量学员报名手续、培训费、报名费等,造成学员未能办理正规档案,不能参加正常考试。经核实,2010年1月至2013年5月,被告人马某收取驾校学员各项费用合计130.62万元,涉及受害学员489人。案发后,马某于2013年6月28日到公安机关自首,同年8月14日被依法逮捕,据马某交代,其所收款项都用于永安街驾校开支以及自己吃喝、赌博等个人消费。

  马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以虚构的单位与他人签订合同,在签订、履行合同过程中,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充分。今年1月,北关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,依法对马某提起公诉。

  北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,被告人马某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,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充分,罪名成立,遂作出以上判决。

相关内容